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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波探伤仪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26

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超声波探伤仪采购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组织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自行组织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超声波探伤仪采购。
2.1供货地点:由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免费送至比选人指定地点。
2.3比选范围:提供符合国家现行相应合格产品标准的以下任意一种型号的超声波探伤仪两台。
制造厂    型号
武汉中科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S620
南通友联数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PXUT-330
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CTS-1010
美国GE公司    USM Go
奥林巴斯    EPOCH650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
2.6合同期限:365日历天。
2.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相应合格产品标准。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可开具(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和比选申请禁入期,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劣迹行为记录(须书面承诺);近三年(2014年至今)至少具有一个类似超声波探伤仪供货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合同算一个业绩)。
3.2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商品代理销售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7年  5 月  31 日至2017年 6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186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管网分公司抚林办公区3楼技术科(三)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商品代理销售证明。(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近三年至少具有一个类似超声波探伤仪供货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合同算一个业绩)
4.2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6  月  9  日  14  时    30分,地点为成都市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07  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186号
联系人:范女士      
电  话:028-87767271      
监督电话:028-85064821  0755-82668008转184
2017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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