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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眼桥加气站压缩机改造项目(给排水)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27

本比选项目九眼桥加气站压缩机改造(给排水)已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工程概况
九眼桥加气站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4号,占地面积3.3亩,原设计生产能力为15000Nm³/d,现日均销气量为1.6万Nm³。因设备、管道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现拟对该加气站冷却塔及配套管网进行改造。
(二)比选范围
闭式冷却塔(处理液体流量100m3/h)1台,设备基础的施工,配套PLC控制柜、压缩机冷却系统管道的采购及安装,原有冷却塔及附属设施的拆除。详见主要施工内容、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或可代开票)。
2.资质要求:具有闭式冷却塔设备及相关配件设计、制造相关资质;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
4.财务及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书面说明);
5.其它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请于 2017年5月31日至 2017年6月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 在成都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4楼407室)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逾期不再报名: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交验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本项目比选人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五)比选文件递交
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8日15: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成都市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3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cdgas.com/)同步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少陵路19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冉先生
电  话:028-85063913
招投标管理中心:85063947
招投标监督电话:028-85064821  0755-82668008转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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