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圆满完成代收气费发票替换收据的工作
发布时间:2010-03-01
从2010年2月1日起,在四川利安信息传播有限公司和华夏通成有限公司的网点缴纳燃气费的市民会发现,在缴纳了燃气费后拿到的单据是国家税务局印制的发票,而不是燃气公司气费收据了。
此次使用发票替换收据的工作启动于2009年8月,按照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提出的要求,与我公司签订了代收费协议的利安公司和华夏通成公司要尽快实现市民缴纳燃气费后打印发票的功能。要实现收费后打印发票的功能,就必须对收费系统重新进行升级。成燃气公司积极配合,与利安公司就发票的管理及收费系统的改造升级进行了多次协调沟通,确定了一套应急方案。经过双方的努力,2009年12月利安公司技术人员将收费系统的发票管理模块设计完成,并通过初步测试。与此同时,成都燃气将测算好的第一批50万份发票送到利安公司,2010年1月1日,利安公司各收费网点实现了用户缴费后即时打印发票的功能。
在此基础上,成燃公司又与华夏通成公司进行了沟通,并确定了实施方案,最终于2010年2月1日起也实现了收费后即时打印发票的功能,圆满完成了四川省国税局下达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