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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供气热线

028-962777

纪检监督电话 (工作期间)

028-85064821

纪检监督邮箱

CDGAS_JIJIAN@crcgas.com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服务内容
天然气销售价格公司经营范围内所有居民用户及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
收费对象定价方式收费标准说明收费依据/测算依据减免规定执行期限备注
居民用户政府定价2.18元/立方米气量为0-500立方米/户/年成发改要素价〔2022〕182号
成发改要素价〔2020〕517号
对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由相关区财政发放补贴2022年7月1日起1、计价周期:每两个月结算一次气费(特殊情况除外,采暖用户采暖季每月结算一次)。阶梯气价计价周期以年为单位。用气量在周期之内可累计、结转。
2、多人口家庭用气:阶梯气价每户表对应人口基数为4人;超过此人口基数的多人口用户凭户口簿、居住证,每增加1人可申请增加气量65 立方米/户表•年。
3、对每个经核实的采暖户在当年12月至次年2月共增加二阶气量1200立方米,限在此期间使用。
2.59元/立方米气量为501-660立方米/户/年
3.2元/立方米气量为661立方米/户/年以上
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政府定价2.38元/立方米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包含:学校、养老机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场所及非经营的公益性服务设施、农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的场所及服务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托育机构发改价格〔2007〕2463号
成发改价格〔2011〕1358号
成发改价格〔2014〕843号
成发改价格〔2015〕596号
成办发〔2021〕80号
成发改要素价〔2022〕145号

成发改要素价〔2022〕182号
2022年7月1日起
非居民用户(不含CNG)市场定价4.23元/立方米
成燃气发〔2025〕50号2025年4月11日起
车用压缩天然气加工用气价格政府指导价2.336元/立方米
成燃气发〔2022〕139号2022年11月1日起


收费项目服务内容
新建工程安装费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管线、设施的工程安装服务费,包括设计费、监理费、施工费、材料费等相关费用。
收费对象定价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测算依据执行期限备注
新建居民用户(多层、高层、超高层)、零星居民用户市场定价

根据用户需求自行选择:

    1、据实计费     

2、户均包干价

多层(二环路以内):3000元/户  多层(二环路以外):3200元/户  高层(二环路以内):3550元/户 

高层(二环路以外):3750元/户

川发改价格〔2015〕884号
依据《四川省【2020】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计费
长期1、户均包干价:仅限连接户内一只燃气表具、一台燃气灶具、一台热水器的燃气供气设施安装工程。
2、零星户均包干价,在民用户均价的基础上降低100元/户
新建非居民用户、新建别墅用户

根据用户需求自行选择:

1、按实结算

2、预算包干

              

依据《四川省【2020】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计费长期


收费项目服务内容
改造工程安装费居民客户燃气管线、设施改造工程安装服务费和材料费,包括设计费、监理费、施工费等相关费用
非居民客户建筑区红线内燃气管线、设施改造工程安装服务费和材料费,包括设计费、监理费、施工费等相关费用
服务内容收费对象定价方式收费标准说明收费依据/测算依据执行期限备注
居民客户定制化改造居民用户市场定价150元/户用气设施拆除《四川省【2020】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价发〔2024〕14号2024年8月1日起1、限零星改造用户;
2、增加管道不足一米部分按照一米计算。
221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15,1米以内(含1米)
281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15,2米以内(含2米)
352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15,3米以内(含3米)
412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15,4米以内(含4米)
472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15,5米以内(含5米)
542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15,6米以内(含6米)
602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15,7米以内(含7米)
662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15,8米以内(含8米)
722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15,9米以内(含9米)
782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15,10米以内(含10米)
374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25,1米以内(含1米)
460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25,2米以内(含2米)
566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25,3米以内(含3米)
653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25,4米以内(含4米)
739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25,5米以内(含5米)
845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25,6米以内(含6米)
931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25,7米以内(含7米)
1017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25,8米以内(含8米)
1103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25,9米以内(含9米)
1189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25,10米以内(含10米)
居民客户室内燃气管道不锈钢管安装居民用户市场定价466元/户居民表后用气设施改造DN15,2米内(含2米)《四川省【2020】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价发〔2024〕14号2024年8月1日起1、限零星改造用户;
2、增加管道不足一米部分按照一米计算。
3、室内燃气管道二次安装客户,在新收费基础上抵扣费用 339.00元/户。
106元/米室内燃气管道不锈钢管道DN15每增加1米
居民客户室内燃气管道暗设居民用户市场定价683元/户国产金属软管暗设2米以内(含2米)DN15《四川省【2020】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价发〔2024〕14号2024年8月1日起1、限零星改造用户;
2、增加管道不足一米部分按照一米计算;
3、室内燃气管道二次安装客户,选择单暗安装方式的,分别在新收费基础上抵扣费用182.00 元/户(灶具端暗设)和 101.00元/户(热水器端暗设);选择双暗安装方式的,在新收费基础上抵扣费用 339.00元/户。
105元/米国产金属软管暗设管道DN15每增加1米
795元/户进口金属软管暗设2米以内(含2米)DN15
130元/米进口金属软管暗设管道DN15每增加1米
非居民客户定制化改造非居民客户市场定价687.13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15-1m(不含表及电磁阀)《四川省【2020】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价发〔2024〕14号2024年8月1日起1、限零星改造用户;
2、增加管道不足一米部分按照一米计算。
888.56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15-2m(不含表及电磁阀)
962.52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15-3m(不含表及电磁阀)
1036.47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15-4m(不含表及电磁阀)
1282.26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15-5m(不含表及电磁阀)
1483.7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15-6m(不含表及电磁阀)
1557.64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15-7m(不含表及电磁阀)
1759.08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15-8m(不含表及电磁阀)
1833.02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15-9m(不含表及电磁阀)
1906.98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15-10m(不含表及电磁阀)
897.35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25-1m(不含表及电磁阀)
1112.3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25-2m(不含表及电磁阀)
1234.3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25-3m(不含表及电磁阀)
1318.53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25-4m(不含表及电磁阀)
1978.19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25-5m(不含表及电磁阀)
2267.86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25-6m(不含表及电磁阀)
2389.86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25-7m(不含表及电磁阀)
2641.8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25-8m(不含表及电磁阀)
3325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25-9m(不含表及电磁阀)
3409.21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25-10m(不含表及电磁阀)
956.16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40-1m(不含表及电磁阀)
1205.3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40-2m(不含表及电磁阀)
1355.61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40-3m(不含表及电磁阀)
1688.07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40-4m(不含表及电磁阀)
2656.51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40-5m(不含表及电磁阀)
2982.9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40-6m(不含表及电磁阀)
3353.12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40-7m(不含表及电磁阀)
3639.25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40-8m(不含表及电磁阀)
4627.25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40-9m(不含表及电磁阀)
4737.32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40-10m(不含表及电磁阀)
1021.51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50-1m(不含表及电磁阀)
1293.19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50-2m(不含表及电磁阀)
1490.66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50-3m(不含表及电磁阀)
1845.66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50-4m(不含表及电磁阀)
3026.53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50-5m(不含表及电磁阀)
3403.98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50-6m(不含表及电磁阀)
3796.75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50-7m(不含表及电磁阀)
4105.41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50-8m(不含表及电磁阀)
5331.79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50-9m(不含表及电磁阀)
5460.51元/户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50-10m(不含表及电磁阀)
非居客户加装电磁阀(新安装)非居民客户市场定价1242.04元/个国产丝扣DN15电磁阀《四川省【2020】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价发〔2024〕14号2024年6月起
1677.15元/个国产丝扣DN25电磁阀
2118.96元/个国产丝扣DN40电磁阀
2280.87元/个国产焊丝DN40电磁阀
2474.3元/个国产丝扣DN50电磁阀
2703.88元/个国产焊丝DN50电磁阀
非居客户加装电磁阀(原位更换)851.8元/个国产丝扣DN15电磁阀
1246.4元/个国产丝扣DN25电磁阀
1624.74元/个国产焊丝DN40电磁阀
1991.74元/个国产焊丝DN50电磁阀
燃气割封非居民客户市场定价1056.03元/户架空燃气钢管割封费(DN15)《四川省【2020】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价发〔2024〕14号2024年8月1日起
1063.02元/户架空燃气钢管割封费(DN25)
1069.50元/户架空燃气钢管割封费(DN32)
1087.74元/户架空燃气钢管割封费(DN40)
1093.18元/户架空燃气钢管割封费(DN50)


收费项目服务内容
售后服务燃气产品维修、检测调试、拆装、清洗及搬运等相关费用。
服务内容收费对象定价方式收费标准说明执行期限备注
燃热产品(灶具、集成灶、热水器、锅炉、烟机等);非成燃所售或成燃所售已过质保、非产品质量问题等上门维修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上门检测调试指导费用、维修费用、远程费用、配件费用等。成燃所售客户,市场报修客户市场定价30元上门检测调试指导费用2024年9月28日起配件辅材以实际发生收费
灶具70元,集成灶110元,热水器80元,锅炉110元,烟机110元,消毒柜(干衣机)90元;商用电磁阀100元,民用电磁阀报警器50元,自闭阀50元上门维修费用(含检测调试指导)
非供气区域且超过第一绕城,起步50元(含检测调试指导费用),每超过1公里增收2元远程费用
燃热产品旧机拆装移机子费用成燃所售客户,市场报修客户市场定价拆60元,装70元,搬运40元热水器2024年9月28日起
拆110元,装90元,搬运80元锅炉
拆35元,装45元,搬运40元灶具
拆120元,装125元,搬运100元集成灶
拆75元,装80元,搬运100元抽烟机
拆60元,装80元,搬运60元消毒柜
暖气片清洗成燃所售客户市场定价150元/组
2023年11月7日起
居民客户一般维修居民客户市场定价9.35元/个直嘴铜球阀 DN152025年7月起

表具费用仅人为损坏情况下收取

20.96元/个锁式铜球阀 DN15
15.73元/个内外丝铜球阀 DN15
0.69元/个表具塑封卡 G2.5/G4
7.11元/个铜质表接头 DN15*G2.5
278.13元/个居民G2.5物联网阀控表 G2.5
278.13元/个居民G4物联网阀控表 G4
923.75元/个居民G6物联网阀控表 G6
50元/个球阀 DN15
105.26元/个球阀 DN25
0.98元/个镀锌堵头 DN15
1.98元/个镀锌堵头 DN25
2.4元/个镀锌三通 DN15
3.94元/个镀锌活结 DN15
1.68元/个镀锌弯头 DN15
1.54元/个镀锌内接(六角外丝) DN15
1.55元/个镀锌外接(直接内丝) DN15

缴费渠道

请您在气量采集后,通过我公司微信公众号“成都燃气962777”或支付宝、微信自助交费或预存气费,也可前往以下燃气服务网点通过现金、POS刷卡、扫码方式交费或办理预存交费。

、成都燃气现有收费方式有:

1、 服务网点收费。成都燃气下设8个服务网点,燃气客户可以在各服务网点办理气费缴存、预存等业务。

网点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锦江服务中心

成都市均隆街32号

(028)84465012

青羊服务中心

成都市西岭路50-54号

(028)87363320

成华服务中心

成都市地勘路1号

(028)83261213

金牛服务中心

成都市金牛区营康西路366号

(028)87775390

武侯高新服务中心

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0号

(028)85540598

芳草街社区服务站

成都市芳草街49号

(028)86607981

水碾河社区服务站 

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5号

(028)83261213

九里堤社区服务站 

成都市九里堤南支路15号

(028)87662513


2、 银行代收费。成都燃气与10家银行签订代收协议。燃气客户可在以下银行通过代扣代缴方式(客户与银行签订协议,可选择存折或银行卡代扣)进行交款,另有部分银行提供其他方式以供交费。

银行名称现金交费银行代扣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助终端预存气费
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


成都银行
交通银行

招商银行

民生银行

光大银行

农业银行


备注:客户办理银行代扣交费需到银行前台签订协议。客户成功交纳燃气费后,可关注我公司微信公众号“成都燃气962777”开具电子发票。

3、其他代收网点:

代收费单位名称代收费方式交费地点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现金交费、手机支付、刷卡交费红旗连锁各营业网点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宝-生活缴费网络
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微信-生活缴费网络
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天府市民云-生活缴费网络


备注 :获取发票的方式,客户成功交纳燃气费后,可关注我公司微信公众号“成都燃气962777”开具电子发票。

费用查询

1. 登录我公司网站(www.cdgas.com),进入网上营业厅查询抄表记录、气费和交费记录。

2. 访问我公司微信公众号(成都燃气962777),查询燃气费用并交纳燃气费。

3. 访问我公司支付宝生活号(成都燃气962777),查询燃气费用并交纳燃气费。

4. 客户可拨打我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962777查询燃气费用及交费方式。


交费方式变更

一、办理/取消银行代扣业务

方法一:居民客户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客户服务卡及本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到公司各服务网点签订《委托扣款授权书》即可办理华润银行代扣业务;

  非居民客户携带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经办人的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到公司各服务网点签订《委托扣款授权书》即可办理华润银行代扣业务;

  客户需要取消代扣时:居民客户需携带与公司签订的《委托扣款授权书》、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存折到公司各服务网点取消委托扣款业务;非居民客户需提供《委托扣款授权书》、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公司各服务网点取消代扣业务。

方法二:居民客户携带户主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客户服务卡到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办理自动代扣缴纳气费的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及相关证件可详细咨询各大银行。与我公司签订合作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成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

  客户需要取消代扣时:居民和非居民客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客户服务卡等资料,到银行办理取消代扣协议,具体办理程序及相关证件可详细咨询各大银行。

二、办理/取消非居民客户小额借记业务

非居民客户申请开通小额借记时,需要到我公司供气分公司管理科办理缴费方式变更。需提供材料如下:

  (1)现场填写《客户缴费方式变更申请表》

  (2)个人须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表格上加盖手印、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在表格上加盖公章

  (3)自缴变更为小额借记,开户行、账号、行号须填写完整。

  我公司将向扣款银行方提交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客户需到开户银行办理扣款授权,办理后缴费方式由自缴变更为小额借记。

  客户取消小额借记时:需要非居民客户提供《客户缴费方式变更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到我公司供气分公司管理科办理缴费方式的变更。

三、办理预存燃气费业务

方法一:客户需携带客户服务卡到公司所属各服务中心办理预存燃气费业务。办理预存燃气费业务后,客户账户余额应充足,录入燃气费后才能实现自动扣除天然气费用;

方法二:客户可通过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红旗连锁等各营业网点、也可选择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办理预存燃气费业务。


委托业务

为方便用户缴费,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推出《委托扣款协议》,方便用户缴费。

委托扣款协议签订(居民)

(1)用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到营业大厅办理

(2)用户签订《委托扣款协议书》

委托扣款协议签订(非居民)

(1)用户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件到供气分公司办理

(2)用户签订《委托扣款协议书》


发票变更业务

个人客户变更交费发票抬头

居民用户需要变更交费发票抬头时,用户可持相关资料到服务中心办理燃气变更业务,需提供材料如下: 

(1)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核对购房合同房屋地址应与我公司系统所录入地址一致。若不一致,需要提供社区、街办或派出所开据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3)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户主同意变更户名的情况说明,需有户主手印以及签名。

 

单位客户变更交费发票抬头

非居民用户需要变更交费发票抬头时,用户可持相关资料到成都燃气供气分公司办理燃气变更业务。需提供材料如下: 

(1)现场填写附件7《客户委托申请表》,并在表格上加盖鲜章
(2)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地址应与我公司系统所录入地址一致。若地址不一致,需提供社区、街办或派出所开据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3)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涉及多只气表的,须填写清楚全部委托或只委托其中某只气表的气表型号及气表出厂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