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办理指南

新创燃气
  • 成都燃气
  • 新创燃气
  • 威达燃气
  • 唐昌燃气
  • 新繁燃气
  • 大丰燃气
  • 凯能燃气
  • 新安燃气
  • 华新燃气
  • 空港燃气
  • 金堂分公司

采暖用户认定 非居民燃气申请 改造业务 通气点火 个性服务 报险报修 其他业务

24小时供气热线

028-962777

纪检监督电话 (工作期间)

028-85064821

纪检监督邮箱

CDGAS_JIJIAN@crcgas.com

通气点火

1、非居民客户

客户按实施合同及设计要求完成燃气设施及燃气具的安装及准备,经验收合格后由客户向燃气公司申请开通。

2、居民客户

其办理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 用户请于物管处进行登记,登记时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地址;

(2)涉及改造的请客户提供改造协议及缴费清单;


温馨提示:

1、申请通气前,请您确认灶具、热水器与连接软管是否安装到位;

2、软管连接长度低于2米但需穿墙,或超过2米低于3.5米,可通过网厅/ 改造业务委托燃气公司安装不锈钢金属波纹管;若长度超过3.5米,可通过网厅/改造业务委托燃气公司进行管道改造。

3、铠装/不锈钢波纹软管安装要求穿橱柜台面、隔断须预留30毫米孔洞。如果您能提前找人按照标准开好孔,这样安装、通气过程将更加快捷。若委托燃气公司联系开孔人员,开孔人员将收取开孔费用。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12-2013《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第4.2.1条“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等隔开”,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均有相关要求:“燃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户内燃气灶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阳台内;燃气热水器等燃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阳台或其他非居住房间。”开放式厨房不具备通气条件,具体内容详见: 开放式厨房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