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供气热线
纪检监督电话 (工作期间)
纪检监督邮箱
1、非居民客户
包括集体居民客户楼盘,客户图纸要求安装报警、送排风等配套设施,由用户申请开通。
2、居民客户
其办理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房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购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1份;代为办理申请业务的还需出具委托书1份、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对于自建安置小区及独栋房屋无房产权属合同的客户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涉及改造的请客户提供改造协议及缴费清单;
温馨提示:
1、申请通气前,请您确认灶具、热水器与连接软管是否安装到位;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12-2013《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第4.2.1条“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等隔开”,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均有相关要求:“燃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户内燃气灶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阳台内;燃气热水器等燃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阳台或其他非居住房间。”开放式厨房不具备通气条件,具体内容详见: 开放式厨房相关规定